当前位置: 首页 作业人员 通知公告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 办事指南
通知公告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 办事指南
来源:广州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时间:2024-12-24 09:35:59 浏览数:

一、事项编码

202412047

二、办理部门

广州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考试中心

三、办理范围

广州市及广东省各地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包括以下作业项目:

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

2. 工业锅炉司炉(G1)

3. 锅炉水处理(G3)

4.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R1)

5.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

6. 气瓶充装(P)

7. 电梯修理(T)

8. 起重机指挥(Q1)

9. 起重机司机(Q2)

10. 叉车司机(N1)

11. 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N2)

四、办理依据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第140号)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

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的实施意见》(粤市监规字〔2021〕3号)

五、办理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且新办的不超过60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其中G3要求视力无色盲,N1和N2要求无色盲、色弱,四肢健全,身体无运动功能障碍)。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符合相应的考试大纲的专项要求(其中G1、G3、A要求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A证要求具有2年以上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经历或安全管理工作经历)。

4.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阅读《办事指南》后在线申请,选择“广州市/广州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为考试机构,经工作所在地或户籍(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广东省的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全程无纸化网上办理)受理。

六、办理程序

1.考试计划

我院一般按考生报名受理的先后顺序安排考试,考生可在报名受理后可到“广东政务服务网”的“我的事项”中查询我院考试中心安排的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时间及地点的考试计划。

2.理论考试

考生持身份证原件按考试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入考场后刷脸认证,理论考试在计算机上考试,70分及以上为合格。

3.实操考试

实操考试可采用在实际设备或模拟机操作以及口试方式,70分以上为合格。A证不需要实操考试。

4.补考

A证考试不能补考,其它作业项目单科不及格可以1年内按通知日期申请补考1次。

七、办理结果

考生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的“我的事项”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合格的经审批后在“我的事项”或在手机“粤省事”小程序/APP上下载电子版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八、办理期限

考试前2个月公布考试计划,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公布考试结果并上报发证机关

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应在收到考试成绩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考试机构提出。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政府采购技术服务,对考生免费办理。

十、地址及联系方式

考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598号

租用企业场地地址:略

电话:020-83275516(承压类咨询)、020-34278343 (机电类咨询)

020-32121387(考试投诉) 

微信公众号:广州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官网:广州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https://www.gzisd.org/作业人员)

十一、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休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十二、检验质量及服务监督投诉

受理部门:检验业务部

投诉电话:020-83275678

 


文章来源:广州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相关阅读